Header image  
东明时光,快乐天堂  
  HOME ::
   
 

东明心理志愿者章程
 

  为了明确北京东明时光国际咨询中心组建“东明心理志愿者”队伍的宗旨,并做好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订立本章程。

一、宗旨:

  通过心理健康科普活动,为全民心理素质的提升与民族精神内涵的锻造服务;通过专业心理服务的方式,将爱心传递给更多的人,同时丰富自我的人生色彩。

二、定义:

  心理服务志愿者是指身心健康,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三、志愿者工作内容与任务:

  1. 组织或参与公益性活动。比如,进入社区进行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为孤儿院儿童的身心健康成
  长提供心理辅导,为养老院老人提供终极关怀,等等。
  2. 社会调研工作。到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调查社会对心理的需求动态,掌握第一手
  材料,并开展研究工作。
  3. 行业建设工作。为行业以及本中心的建设,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四、招募对象、人数与招募原则:

(一)招募对象的要求:
  1. 志愿者主要从北京市招募,同时也欢迎其它地区的志愿者参与;
  2. 应募者应具有奉献精神;
  3. 应募者应有爱心;
  4. 应募者应有志于通过专业的心理服务方式利益社会;
  5. 大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心理方面的服务要求;
  6. 年龄一般在20-40岁之间,确系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7. 遵纪守法。
(二)招募人数:
  每期18-20人。报名人数限为50-100人。
(三)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基本原则。
(四)招募方式:
  1. 心理测试,初步筛选。
  2. 心理培训,再次筛选。
  3. 注册登记。

五、志愿者的权利:

(一)有接受培训的权利:
  1. 自我成长的培训
  2. 专业知识的培训
  3. 实践技能的培训
(二)有优先获得东明心理志愿者团队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三)有就志愿服务工作对东明心理志愿者团队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转为我中心专职咨询人员的权利。

六、志愿者的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二)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自觉维护北京东明时光国际咨询中心、东明心理志愿者团队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时光国际咨询中心、东明心理志愿者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管理和培训:

  北京东明时光国际咨询中心社会工作部负责东明心理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社会工作部负责建立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
  2.接受深度培训。
  3.社会工作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并报中心人力资源部门复审。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东明心理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九、费用:

  为了保证应募者在开展志愿活动之前能够真正接受必要的培训,应募者需要准备如下费用:
  1. 心理测试押金:MMPI、16PF、SCL-90心理测试,100元。
  2. 心理培训押金: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900元。
  3. 志愿者注册后深度培训费:待定。
  4. 第1、2条心理测试与培训押金待志愿者考核合格并注册后退回应募者;考核不合格者可以参加下期
  培训,考核合格并注册后退回押金;第二期培训仍不能合格者,视为不宜从事本中心组织的心理志愿
  活动,押金予以全部退还。

十、激励和表彰:

  北京东明时光国际咨询中心社会工作部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报呈本中心人力资源部门,
  以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表彰。
  1. 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中心予以20小时进一步培训的奖励。
  2. 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中心予以转为实习咨询师的奖励。
  3. 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0小时的,中心予以直接转为咨询师的奖励。

十一、其他:

  本章程与国家政策法规冲突的地方,遵循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 本章程若因政策、法规变化的原因,导致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不能落实的,本中心愿意与志愿者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章程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落实的,本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北京东明时光国际咨询中心。

十二、附件:

  1. 东明心理志愿者申请登记表
  2. 东明心理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3. 东明心理志愿者服务项目登记表

 

[返回]